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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问题康诚财务根据12366回答为你解析

发布时间:2020-02-14 21:14:37 点击量:

1.因为疫情影响,申请延期申报,最长可以申请延期多久?

答:延期申报申请是行政许可事项,是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准期申报发起的申请,特殊情况消失后应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延期申报申请延长期限一般不能超过下一个征期,否则下一个月无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且如果下一个月能准期申报,意味着特殊情况肯定已消失。部分企业情况特殊,可以按照实际需求申请延长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确定核准延期申报的延长期限。


2.企业生产防护用品用于捐赠疫区,免税的情况下进项是否要转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因此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3.集团公司给下属项目公司(物业公司)采购相应口罩,直接发放给项目公司(物业公司)的员工,可以适用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一般企业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保延期缴纳吗?

答:可以。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5.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问题导致纳税困难,房产税减免需要如何办理?

答: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应通过电话、网络、上门办理等途径在9月底前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减免税核准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