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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丢了怎么处理?
注册公司成功后,创业者会得到营业执照和章等物品。有些创业者比较粗心,可能会不小心把这些物品给丢了。那之后该怎么办呢?是需要重新办理,还是补办呢?
营业执照和章如果丢失,首先要补办营业执照,然后才能补办章。为什么先后顺序是这样的呢?因为补办章是需要营业执照的,就像补办银行卡需要身份证一样的,营业执照是公司身份的象征。
一、补办营业执照流程
第一,登报声明(章遗失的声明可以一起)
营业执照和章丢失了要先登报声明,就跟身份证丢失了需要登报一样。一方面是为了让人知道该营业执照无效,解除遗失者的社会责任,如果有人再冒用,遗失者不再承担责任,另一方面这也是补办营业执照和章的必要材料。
市、区县工商局颁发的执照遗失声明登报格式为:
“重庆XXXXXX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4#########)正(副)本遗失作废,特此声明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440#########)正(副)本遗失作废,特此声明”
第二、工商局补办营业执照
如果营业执照遗失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那么补办的申请资料为:
1.《内资企业(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刊登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公告的报纸原件;
5.《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者副本原件;
6、还没有换发“三 /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要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如果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均遗失,那么补办的申请资料为:
1.《内资企业(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刊登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公告的报纸原件;
未换发“三 /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要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二、补办章流程
第一、登报声明
第二、办理新刻印章备案
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新刻印章备案,需要带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股东身份证、登报报纸原件。(不同地域所需资料稍有差异)
第三、刻章
到公安局规定的刻章地点刻章就可以了
提醒大家注意,最好不要把营业执照和章放在一起,不然一起丢了就很麻烦!
公司印章一般分为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发票专用章,这些章最好也不要全部都放在一起,要不然一起丢了也会很麻烦。平常可以根据印章的使用频率分别放置,比如公章使用频繁就可以放在比较容易取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