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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电子签名操作指南
“全程电子化”登记小助手——电子签名操作手册
一、什么时候需要电子签名?
申请人在浙江省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上申报材料时,若选择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无纸全程电子化)”模式,则需要进行电子签名。
二、电子签名对象
电子签名对象包含:企业投资人、董事、监事、经理以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等,根据登记事项不同,系统将会提示其他需要完成电子签字的对象。
自然人股东由其本人在线完成电子签名,法人股东由其有权签字人在线完成电子签名。
有权签字人指的是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三、电子签名的准备
所有签名对象均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认证,并晋级为高级实名认证用户(如何注册、如何认证详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介绍】)。为方便后续尽快完成事项申报,请尽早完成此步骤,不必等待申报材料预核通过后再操作。
企业申报材料填写时,所有待签名人员,如股东、董事、经理、监事等,手机号码需如实填写,并同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实名认证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否则将无法进行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需在手机端协助完成,请在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即原浙江政务服务网APP)。
四、电子签名操作流程
收到短信。当您在浙江省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完成全流程网上申报、并经登记机关预审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给需要签名的用户推送一条手机短信。此时,您就可以根据短信提示内容完成电子签名了。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电子签名。
在手机APP上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对象打开手机中的“浙里办”APP,进入“工商业务办理”,点击“电子签章”,此时可以看到系统发送的申报材料,确认内容无误后按照提示设置签署密码,完成签名。
在电脑端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对象点击页面左侧的“电子签名”进入电子签名页,点击待签名文件后的“签名”打开文书,确认内容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签名,按照提示设置签署密码,完成签名。
电子签名只需签署一次,即可一次性完成整套材料的多个区域签署。
待全部电子签名对象完成电子签名后,此次申报材料的电子签名操作完成。
五、不能电子签名的情形
股东为浙江省外的企业,暂不能进行电子签名。
例:若要申请设立A公司,股东由B公司和一个自然人组成。若B公司为浙江省内登记的企业,可以进行电子签名;若B公司为浙江省外登记的企业,不能进行电子签名,即不能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
股东为境外投资者的,暂不能进行电子签名。
六、电子签名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电子签名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是本人实名制手机号码。
电子签名依法被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达,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上传的所有申请文书视同经全体股东确认,与纸质申请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全程电子化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身份、提交虚假材料(文件)等恶意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限制相关人员办理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冒用他人身份证或网上冒用他人身份签名骗取登记的,支持被侵权人依法向公安机关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销登记的行政诉讼来保护其权利。